107年9月12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設立宗旨:為紀念東海大學首屆化工系校友彭明聖博士,生前熱愛音樂,關心母校教育,特設置「彭明聖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凡東海大學肄業一學年以上之音樂系學生,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均得申請。
1.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家境清寒者(附清寒證明)。
三、申請時間:每學年第1學期開學1個月後,逕向音樂系填寫獎助學金申請書。
四、審查辦法:由音樂系系務會議審查決定人選。
五、獎助學金:獎助金額每年由彭明聖夫人贈予東海大學,一年頒發一次,獎助金額為美金一仟元(台幣支付以當時入帳匯率計算)。
六、獎助名額:聲樂組數名。
七、本辦法經音樂系系務會議核定公佈,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