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琴組

  • 點閱 : 1402

考試規定

(2021.10.21修訂)

主修

大一上: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兩個時期作品,兩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需背譜。

大一下: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三個時期作品,三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需背譜。

大二上/下: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三個時期作品,三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需背譜。

大三上:

半場音樂會。曲目不得與之前學期重複,需演奏30分鐘之曲目(不包含上下台),曲目可自行挑選各個時期作品,至少應包含2個時期作品。曲目均需背譜。

*若本學期未開半場音樂會,則仍需參加期末術科考試,規則與大二相同。

大三下: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三個時期作品,三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需背譜。

大四上: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三個時期作品,三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須背譜。

大四下:

畢業音樂會。需準備50分鐘曲目(不包含上下台),可包含室內樂或合奏曲目(10分鐘以內);個人作品或編曲至少要有20分鐘曲目,應包含四個時期作品。音樂會曲目可重複10分鐘內之前學習過曲目(半場音樂會曲目除外)。除了合奏曲目外,其他曲目均需背譜。

副修:

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樂派任選兩個時期作品,兩個時期不得重複,考試曲目均需背譜。

備註:

  1. 開設半場音樂會前,需通過鋼琴技巧考第一級。
  2. 110學年度入學者,修習首要樂器-鋼琴1學年、作曲2學年;自111學年度起,修習首要樂器-作曲3學年。

 

必修科目表

*請依照進校學年度下載必修科目表或自行點選東海大學必修科目表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