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年限
碩士班音樂學系為二年制,修業年限得申請延長4年。
課程規劃架構及課程規劃架構
29-35學分,學分數請見各組必修科目說明。
東海大學開課明細查詢(連結)
修業規定
1. 研究生於修業年限屆滿前,尚須通過「指定科目」考試(可選擇期初鑑定考或隨班附讀通過考試),方可畢業。
指定科目列表如下:
組別 |
指定科目 |
演奏組(器樂) |
二門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
演奏組(聲樂) |
二門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語韻學(義語、英語、德語、法語) |
指揮組 |
二門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
合唱指揮組 |
二門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語韻學(義語、英語、德語、法語) |
作曲組 |
二門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對位法大學成績未達75分者 |
音樂治療組 |
音樂基礎訓練(L1),和聲學(一) 音樂心理學、普通心理學、基礎生理學、異常/變態心理學、基礎神經學 (曾經修過以上科目者,成績須達80分方可抵免) |
2. 新生入學後可於每學期初參加指定科目的鑑定考,及格標準皆為60分。鑑定考試於開學第一週舉行,確切日期另行公佈。
鑑定考科目如下:
秋季班(每學年第一學期) |
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對位法(作曲組) 語韻學(義語、英語、德語、法語) |
春季班(每學年第二學期) |
西洋音樂史,音樂基礎訓練(L1、L2),和聲學(一、二) |
4. 通過指定科目「和聲學(一、二)」考試,方可修習碩士班「樂曲分析法」課程。
5. 除「音樂基礎訓練」之外,其他科目的鑑定考採登記制,有意願參加考試者請於每學年開學前一週至系辦登記,並繳交新台幣 $200元整。此筆款項將於出席考試後全數退回,缺考者恕不退費,款項將捐至「音樂系發展基金專款帳戶」。各科鑑定考時間地點將由系辦於開學統一公告。
6. 各科考試時間長度為80至120分鐘,由該科命題老師決定。考場規則以「東海大學期中考試學期考試畢業考試試場規則」為準。
7. 各科鑑定考試範圍
和聲學
對位法
參考書目:
音樂史
六門音樂史課程鑑定考的出題範圍以 A History of Western Music, 8th edition by Peter Burkholder, Donald J. Grout and Claude V. Palisca及其Norton Anthology 的內容為準。
各門音樂史課程的章節分段如下:
科目名稱 |
範 圍 |
中古至文藝復興 |
Chapters 1-12 |
巴洛克至古典初期 |
Chapters 12-22 |
古典至浪漫初期 |
Chapters 22-26 |
浪漫中後期 |
Chapters27-30 |
二十世紀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戰 |
Chapters 31-34 |
二戰後至今 |
Chapters 35-36 |
音樂基礎訓練
音基鑑定考以各項目的聽寫測驗為主,新生必須參加期初鑑定考試。
語韻
聲樂組主修須通過英、義、德、法四國語韻。
8. 按照東海大學學則「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二條的規定,畢業製作成績可保留一年。故此,已完成畢業製作的學生必須在一年之內通過以上指定科目之鑑定,畢業製作成績才不至於失效。
* 樂團期初考試預計開學第一週舉行,相關規定請查看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