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製作規定(演奏唱、指揮、作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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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
音樂學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畢業製作」修業規定

(鋼琴組、電子琴組、聲樂組、銅管組、木管組、弦樂組、打擊組、作曲組、管弦樂指揮組、合唱指揮組)


 
89年6月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7年11月28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年3月6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年9月2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3月10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3月16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3月18日院務會議備查通過
111年2月23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4月26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東海大學音樂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畢業製作」修習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依據教育部「學位授予法」第七條及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辦理。

第二條      須於學期初填妥「畢業製作」審核表提報課程委員會,確認與專業領域相符,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通過後,如須更換指導教授、修改論文(報告)題目須再提報重審。

第三條     「畢業製作」課程內容說明:
一、    「畢業製作」為4學分之必修課程,須於舉辦學位考試當學期初選課及繳交在學成績單,並確認指定科目是否修習完畢或正於當學期修習。
二、     修習「畢業製作」的學期,須同時選「主修樂器」課程,並依照規定上課。
三、    「畢業製作」分為三種修習方式,分別定名為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於本規定第四點說明。
四、    「畢業製作」須通過鑑定考,由學生自行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
五、      學生須於修習「畢業製作」前通過所有學科鑑定考或於當學期修課。「畢業製作」完成後,仍未通過指定考試科目者,則無法辦理離校,「畢業製作」成績至多可保留一學年(限仍有修業年限者)。
六、    「畢業製作」通過後,若該學期所修之必修科目未通過,「畢業製作」成績至多可保留一學年(限仍有修業年限者)。

第四條      「畢業製作」修習方式說明:
一、    第一案(論文):音樂會、碩士論文(30,000字以上)、口試。
(一)    音樂會長度至少50分鐘,不得超過60分鐘,亦不得加安可曲目。
(二)    音樂會曲目請見各組主修修業規定。
(三)    報告內容字數不得少於30,000字,不計入參考書目、歌詞翻譯、附件。
(四)    音樂會兩週前須通過鑑定考,鑑定考時須檢附中英文節目單曲目表,才能舉辦音樂會。
(五)    學位考試的八週前繳交學位考試申請書;六週前須檢附圖書館論文比對結果(全文相似度指數不超過25%)、論文初稿,提交口試委員。論文上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前,須再次繳交比對結果,由系辦公室確認通過。
(NEW_110-2修改)

(六)    學位考試(音樂會當天)口試以論文內容為範圍,時間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並自行列印畢業製作合格頁供口試委員簽名。
二、    第二案(講演音樂會):第一場音樂會、講演音樂會(Lecture Recital)、講演音樂會報告(15,000字以上)、口試。
(一)    第一場音樂會長度至少50分鐘,不得超過60分鐘,亦不得加安可曲目。
(二)    講演音樂會演奏(唱)與講演時間比例約為20分鐘和40分鐘。
(三)    音樂會曲目請見各組主修修業規定。
(四)    報告內容字數不得少於15,000字,不計入參考書目、歌詞翻譯、附件。
(五)    第一場音樂會兩週前須通過鑑定考,鑑定考時須檢附中英文節目單曲目表,才能舉辦音樂會。
(六)    講演音樂會五週前繳交鑑定考申請書與學位考試申請書;四週前須通過鑑定考,鑑定考時須檢附中英文節目單曲目表、報告初稿,並於學位考試兩週前將上述文件及圖書館論文比對結果(全文相似度指數不超過25%)提交口試委員。論文上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前,須再次繳交比對結果,由系辦公室確認通過。
(NEW_110-2修改)

(七)    學位考試(音樂會當天)口試以報告內容為範圍,時間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並自行列印畢業製作合格頁供口試委員簽名。
三、    第三案(兩場音樂會):第一場音樂會、第二場音樂會、學位音樂會曲目詮釋報告、口試。
(一)    第一場及第二場音樂會長度至少50分鐘,不得超過60分鐘,亦不得加安可曲目。
(二)    音樂會曲目請見各組主修修業規定。
(三)    報告內容篇幅建議為十頁至十五頁,不計入歌詞翻譯與附件。
(四)    第一場音樂會兩週前須通過鑑定考,鑑定考時須檢附中英文節目單曲目表,才能舉辦音樂會。
(五)    第二場音樂會五週前繳交鑑定考申請書與學位考試申請書;四週前須通過鑑定考,鑑定考時須檢附中英文節目單曲目表、報告初稿,並於學位考試兩週前將上述文件及圖書館論文比對結果(全文相似度指數不超過25%)提交口試委員。論文上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前,須再次繳交比對結果,由系辦公室確認通過。
(NEW_110-2修改)

(六)    學位考試(音樂會當天)口試以報告內容為範圍,時間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並自行列印畢業製作合格頁供口試委員簽名。

第五條      各案論文(報告)寫作相關注意事項另於音樂系網站說明。

第六條      論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一、    論文指導教授以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為原則,必要時由系務會議通過聘請兼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擔任論文指導。
二、    須於開學第二週提出論文指導教授申請並經系務會議通過,其他口試委員名單須於音樂會三週前確認。
三、    口試委員人數為3至5名,包含:主修指導老師、論文指導教授、校外老師。所有口試委員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且具有相關領域專長的教師。校外教師須佔三分之一以上,兼任得視為校外。若主修老師非專任時,另一校內 口試委員須為本系專任師資。

第七條    通過「畢業製作」之研究生,應於學校規定時程內將完稿論文(報告)之全文電子檔上網建檔,經系上審查通過後,印製論文(報告)三本,並附上錄影光碟,一本留存於音樂系,其餘兩本連同「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繳交至圖書館,才能辦理離校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本系研究生若有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經檢核屬實,其指導教授須參加學術倫理研討會或相關課程至少6小時,並繳交相關研習證明,如未執行則不得擔任論文指導。

 

條文下載及相關規定 :
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音樂學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畢業製作」修業規定(下載)
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要點(
下載)
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下載)

畢業製作申請相關表單下載:-鑑定考前後需繳交的表單
研究生學位考試「畢業製作」審核表 
(ODT檔) (Word檔)
鑑定考申請書 
(ODT檔) (Word檔)
學位考試申請表 
(ODT檔) (Word檔)

論文寫作及相關表單下載:-撰寫論文報告相關表單
第一案及第二案論文寫作相關注意事項(下載)
第三案學位音樂會報告寫作注意事項(
下載)
碩士班畢業製作論文封面(第一案 
ODT檔 Word檔)  (第二案 ODT檔 Word檔)  (第三案 ODT檔 Word檔)
合格頁範本 (
ODT檔) (Word檔)
封面浮水印 (
圖檔1) (圖檔2
書背製作(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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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音樂會評分表2份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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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申請表 (線上申請連結/ 音樂會前2週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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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T檔(Word檔/ 音樂會當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