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分組音樂會(Area)時程確定如下 :
組別 |
音樂會日期 / 地點 |
曲目表繳交截止日期 |
鋼琴 & 電子琴 |
3/25 (二) 18:30 / 演奏廳 |
3/24(一) 13:30 |
聲樂 |
4/08 (二) 12:30 / 演奏廳 |
4/7(一) 13:30 |
木管 |
4/21-25 / 演奏廳 |
4/18(五) 15:00 |
弦樂 |
4/21-25 / 演奏廳 |
4/18(五) 15:00 |
銅管 |
4/21-25 / 演奏廳 |
4/18(五) 15:00 |
打擊 |
4/21-25 / 演奏廳 |
4/18(五)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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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音樂會各項規定
一、曲目表請詳填完整曲目資料、作曲家全名、作品出處等。(器樂組若有速度記號必填)
二、曲目確認無誤後,請主修老師簽名並於規定時間內將此表繳交至辦公室。
三、演出順序於公佈欄,請自行填寫(部分組別由辦公室排順序)。
四、各組音樂會時間舉辦時間請詳見辦公室公告,請注意曲目表繳交截止日期。逾期者自行上台報告曲目。
五、每場第一位需協助助教準備場地,最後一位協助恢復場地。
六、新生第一學期可選擇不參加分組,接下來各學期皆須參加分組音樂會(開設音樂會者可不參加)。
七、分組音樂會空白曲目表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