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置宗旨:羅芳華教授為鼓勵本系優秀學生積極參與校外音樂競賽,展現專業學習成效,特設置獎學金,作為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各組別第一名學生之獎學金。
二、管理辦法:獎學金乃羅芳華教授之不定期捐款(款項為羅芳華教授每次經由UB聯董會捐款之三分之一份額)。
三、對象及名額:東海大學音樂學系在籍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大專A組,榮獲第一名者。獎項從缺時,不予遞補。
四、發放方式:
五、申請時程: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公布成績後至當年十二月卅一日為止,向本系承辦人提出申請。
六、一旦捐款停止或經費用罄時,此獎學金立即中止。
七、本辦法依捐贈人之意向擬定,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