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 : 第三次線上登記到8/31(五) 截止
申請對象 :
1. 大學部五年級以上、研究所三年級以上及外系輔系修習主修者。
2. 本系想修副修者。
3. 作曲組及電子琴組修習首要樂器者。
4. 外系通過副修申請者。
費用說明 :
主修樂樂個別指導費13000元
首修樂樂個別指導費13000元
副修樂樂個別指導費7900元
樂器維護費3000元(大五以上及研三以上音樂系學生申請)
修習內容及規定:
1. 主修上課時間50分鐘,副修上課時間30分鐘。
2. 需上滿14次才能參加期末考(或開音樂會,包含國定假日及學生自己請假都算次數)。
3. 學生請假,授課教師不須補課;教師請假,授課教師須補課。
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 大五及研三以上若有需要使用琴房請盡早回傳申請表,以利安排琴房。
2. 本系修習副修可直接申請。
3. 外系副修須已通過鑑定考試方才提出申請,尚未考過鑑定考試者須於前一學期提出申請。
4. 外系副修暫不開放琴房申請。
5. 請"自行"上網選課,外系若無法選課,請務必於音樂系人工加選當天選課。
6. 確認你們填寫的資料無誤後會將申請統一送會計室,之後會計室會將費用轉入系統中,再另外繳費。
7. 需要詢問系上授課老師電話可寫mail詢問。
有任何問題可與音樂系辦公室聯絡。
TEL: 04-23590121轉38203
MAIL:tracychin@thu.edu.tw (池孟娟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