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學以來,校園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特為重申校園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校園行車速限30公里,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經路口,請停車再開,先到先行。
(二)禁止佔用愛心車位、公務車位、電動車位及接駁車位,或長期佔用其他車位。
(三)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並禁止超載。
(四)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等電動載具體積輕巧,煞車靈敏度較低,請勿搭載二人以上或高速行駛,以免發生危險,學校已於落差太大或坡度較陡之路段路口設置禁行告示牌,敬請注意禁行路段切勿騎入。
二、以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項,請各單位加強宣導,協助轉知所屬師生切實遵行,以維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