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音樂學系--系辦公告-首開 "音樂治療" 學分學程

首開 "音樂治療" 學分學程

  • 分類 : 系辦公告
  • 日期 : 2017-09-07
  • 點閱 : 1484

106學年度本系與學校共同開設 "音樂治療" 學分學程,有興趣的同學們請不要錯過報名日期囉 ! 
(報名請連結  http://cross.service.thu.edu.tw/curr-c/154)

106學年度上學期目前開設 --

音樂心理學 / 星期四第1-2節 / 授課教師: 張乃文

普通心理學 (可用通識課程 社會 : 文化與健康心理學來抵)

 

一、        學程名稱:音樂治療學分學程

二、        設立宗旨:

    課程架構除本系所安排之音樂相關課程外,擬開設關於心理學、生理學等相關課程,促進跨領域及多元學習,並擴展音樂人才工作就業機會。再者,於地理位置上也佔相當大的優勢,本校鄰近兩間大型醫院(榮民總醫院及澄清醫院),對於學生實地教學及操作更加便捷。

    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及帶來的影響,近年來政府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已以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顧三大規劃面向為政策主軸。此外,為周全對老人的身心照顧,並就老人保護、心理及社會適應、教育及休閒亦分別推動相關措施。「音樂治療」將是未來趨勢。

 

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教育目標:

1. 培養人才跨身心健康領域能力

2. 增強音樂應用於社會服務技能

3. 促進跨領域人員多元學習

4. 擴展長期音樂人才培育僅從事音樂表演相關工作機會

核心能力:

1. 認識身心障礙患者

2. 學習人體神經、生理與心理初級程度

3. 音樂治療理論與實際技巧

4. 音樂相關學習理論與教學法

三、        主辦單位:音樂系、課務組

四、        可開課教學單位及授課教師:

開課系所

師資

可授課科目

音樂系

張乃文助理教授

音樂心理學

音樂系

張乃文助理教授

音樂治療理論基礎

音樂系

張乃文助理教授

音樂行為觀察、紀錄與評量

音樂系

張乃文助理教授

音樂學習理論與各大音樂教學法

音樂系

張乃文助理教授

音樂治療實際操作技能

音樂系

徐以琳副教授

副修-聲樂

音樂系

李秀芬副教授

副修-聲樂

音樂系

林芳瑜助理教授

副修-聲樂

音樂系

鄭海芸助教教授

副修-聲樂

音樂系

趙方豪助教教授

副修-聲樂

音樂系

李振聲助理教授

副修-吉他

音樂系

林得恩教授

鋼琴即興

音樂系

艾嘉蕙教授

鋼琴即興

音樂系

陳敏華副教授

鋼琴即興

音樂系

蔡哲明講師

副修-打擊樂器

音樂系

孫名箴助理教授

副修-打擊樂器

音樂系

陳又誠講師

副修-打擊樂器

音樂系

李奉書助理教授

西洋音樂史、音樂美學

音樂系

魏心怡助理教授

中國音樂史、台灣音樂史

音樂系

湯發凱助理教授

歌劇表演

可選通識社會 : 文化與健康心理學抵此學分

普通心理學

預計與運健學程課程合作

基礎生理學

預計外聘中國醫學大學教授來校開課

基礎神經學

 

五、        應修科目學分:

必選修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必修

普通心理學

2

必修 16學分

必修

音樂心理學

2

必修

音樂治療理論基礎

2

必修

基礎生理學

2

必修

基礎神經學

2

必修

音樂行為觀察、紀錄與評量

2

必修

音樂學習理論與各大音樂教學法

2

必修

音樂治療實際操作技能

2

選修

副修-聲樂

1

以下選修學分5學分,任選2個學分

選修

副修-吉他

1

選修

鋼琴即興

1

選修

副修-打擊樂器

1

選修

音樂藝術課程

1

六、        選修資格

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含)及研究所之學生。

七、        學生申請方式:

學生於加退選截止日前依學校規定辦理申請。

八、        修業年限

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其餘規定依東海大學學則辦理。

九、        學分計算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十、        學生選課辦法

本學程應修畢必修16學分,選修2學分,共計18學分,始發給證書。

十一、資格證明

修畢本學程規定學分及本系畢業學分後,由學校發給本學程結業證書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