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務處公告)
110學年度第1學期 因應防疫規範調整教學方式說明 (2021/10/6更新)
各位師長及同學們好:
由於110年10月4日教育部來函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放寬部分實體授課之防疫規定。經110年10月6日防疫小組會議討論決議,本學期課程教學方式因應調整說明如下:
一、實體上課及考試(以「選課人數」搭配「教室容留人數」區分):
1. 師生人數為80人以內之課程,考量教師教學品質以及學生學習效果,恢復全實體上課及考試,惟仍需遵守前述防疫指引規範。
2. 師生人數超過80人然符合上課教室容留人數(詳如後附)者,恢復全實體上課及考試,惟仍需遵守前述防疫指引規範。
3. 師生人數超過80人且未符合上課教室容留人數(詳如後附)者,進行分流教學,分流方式由老師與學生共同溝通後決定或是採學號單雙號配合行事曆單雙週次分流,以維持室內容留人數上限,並遵守前述防疫指引規範。
4. 班級中若有境外生尚在隔離檢疫期間無法到校,還請老師持續提供線上教學,以保障境外生安心就學。
二、適用期間:自雙十連假結束後,亦即110年10月12日(二)起,依循前述規定進行教學。本週仍可依師生原先約定之教學方式完成課程。
三、防疫管理指引規範原則:(紫色標示為新修訂內容)
1.實體上課
(1) 教室的師生人數應為室內80 人以內,或室內超過80 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 米/人(2.25平方米/人),並以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
*容留人數以活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除以2.25 平方米計算。
(2) 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可採線上點名或紙本簽到);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
(3) 上課時師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4) 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如有開冷氣,門可關閉,但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及定時清消,並上課如有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清消。
2.體育、游泳、實驗/實習課程、表演藝術課
(1) 體育課:應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全程佩戴口罩,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並輪替前澈底清潔消毒,運動場館進場師生人數應符合場所容留人數並落實實聯制、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
(2) 游泳課:控管入場人數、實聯制、量測體溫、維持社交距離、執行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密切監測水質餘氯量,並除游泳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3) 實驗/實習課:應採固定分組,並避免學生共用設備、器材;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
(4) 表演藝術課:除吹奏類樂器外,其他項目均須全程配戴口罩。吹奏類得於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不需演奏時隨時戴上口罩。指導人員除授課示範需要外,需全程佩戴口罩。以使用個人器材為原則,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敬祝 平安健康
教務處敬啟11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