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問答集內容乃為2024/01/07未能參與「音樂治療組招生說明會」或事後仍有疑問者,所整理之相關問答集。希望對「對音樂治療有興趣」的人有所幫助,未來如有新增的問答亦將收錄進來。
問答集分為招生問題及課程問題兩部分:
具備一定程度音樂能力、具有助人的熱忱者皆可以申請。非音樂本科系,但具備音樂能力者,亦可申請。通過入學考試者,依規定需通過相關音樂學科鑑定考試,未通過者須補修相關課程後,始得畢業。詳細規定請見系網站修業規定(連結)
【Q2.申請管道有哪些】*每學年依招生管道修正
114學年度學士班申請管道包含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碩士班申請管道包含考試入學、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僑港澳生申請入學等。
音樂治療組現招收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並無開放碩士在職專班。
目前尚未開放學士班寒假/暑假轉學考招收音樂治療組。
【Q3.考試內容?】*每學年依招生管道修正
學士班114學年度開放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兩個管道,相關檢定及成績標準請依管道參見下方連結:
[114申請入學校系分則]
*申請入學採計學測成績、書審資料 (學習歷程檔案) 及面試,成績採計方式請見校系分則
[114分發入學校系分則]
*分發入學採計學測國文、學測英文、分科歷史成績,不採計術科。有意以「音樂治療」或「古典器樂、聲樂、擊樂、作曲」等為主修者,皆歡迎報考。入學後將經教師評估後進行分組。詳見校系分則
碩士班114學年度開放碩士班考試入學管道,招生簡章請參閱系網站招生專區(連結)
學士班課程除有一般音樂理論及音樂史課程外,專業課程包含音樂心理學、生理學、神經學、音樂治療理論、觀察、實際操作技能等相關課程,學期有實作課,但目前無校外實習 (僅限碩士生)。修課規定與內容以必修科目表為準。
碩士班課程包含音樂治療研究方法、治療技巧、文獻研究、實作及應用,以及校外實習、專題研究等科目。必修31學分、選修4學分,共計35學分。修習內容與規定可參考系網站修業規定(連結)
*學/碩士班修業年限:學士班4年、碩士班為1~4年。如有特殊狀況,則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學士班學分學程僅限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學生申請。課程內容包含必修12學分、選修3學分,共計15學分。修習內容請見本校跨領域資訊網站 https://cross.ithu.tw/curr-c/154
*本系提供五年一貫,推薦本組學士班學生申請,以便銜接碩士班課程及校外實習。
【Q1. 音樂治療課程是否對外開放?有開放線上課程嗎?】
目前無開放外校生隨班附讀。所有正規課程皆採線下實體課程方式進行。上課時間多安排於每週一至週五8:00-18:00間,實際上課時間依每學期開課狀況而定。
【Q2. 就讀音樂治療組屬副修嗎?是否需要第二樂器副修?是否會影響主修樂器的專業?可以雙主修其他樂器嗎?】
學/碩士班音樂治療組皆為主修組別。若樂器專業術科能力不足,於修業期間仍建議繼續修習樂器相關術科課程。
學士班學生若擬以器/聲樂為主修,可考慮修讀本系學士班音樂治療學位學程。若擬以音樂治療為主修,仍可修習本系主修/副修樂器課程,持續精進演奏水準。
學生最遲可於大一升大二時申請轉至演奏唱/音樂治療組。
由於演奏唱組與音樂治療組皆為音樂系中的組別,故無法申請雙主修。但仍可於修業期間修習主/副修樂器課程。
【Q3. 校外實習的申請方式?是否有配合的校外實習機構?】
目前課程安排中,學士班僅有課程實作,碩士班才有安排整學期的校外實習。
校外實習機構現有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與東基醫療財團法人台東基督教醫院兩間。皆是經過老師審慎評估,選擇有專職音樂治療師任職的機構為原則。
校外實習的申請方式是由已完成校內必修課程者,依據院方的要求,提出審查資料並經面試通過後,才得以簽立為期半年的實習契約。
【Q4. 畢業後職涯規劃與資格認證問題?】
音樂治療組學生畢業後,可至醫院、一般機構工作,或自行成立音樂治療工作室,從事透過音樂活動協助他人的工作。目前國內尚無國家級的音樂治療師正式證照考試,但經民間專業協/學會認定後,符合學歷、實習時數等資格者申請,經口試通過者可獲得認證。取得認證後,仍可至相關機構應徵。近年教育部留學獎學金亦增列「音樂治療」的國外音樂治療碩、博士學位申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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