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通知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
發文字號:東茂總字第10824005370號
附件:
主旨:利奇馬颱風即將襲臺,請各單位嚴防豪雨釀災並配合防颱相關事宜(如說明)。
說明:
< >請關閉門窗,防範豪雨;下班離開辦公室前拔除電器插頭。請清除所屬建築物之廢棄物及垃圾並將盆栽移置室內,保持排水孔及排水溝暢通避免積水。停放於人文大樓、社會科學院大樓地下室之車輛,請務必改停至他處以避免淹水;個人車輛請勿停放樹下,因本校無投保「颱風險」,如車輛遭受颱風之故而損壞,保險恐無法理賠,請各位同仁及住戶務必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無虞之處。請教務處負責所轄區域各項防颱準備及協助災後復原工作。並請檢視教室防颱措施是否有需要補強之處,盡速通知總務處加強。請學務處負責所轄區域各項防颱準備及協助災後復原工作。並請檢視學生宿舍區及社團活動區域防颱措施是否有需要補強之處,盡速通知總務處加強。請圖書館、體育場(館)、電算中心及推廣部負責各單位所轄區域防颱準備及協助災後復原工作。上述所列責任區外其餘之教學、行政及個人研究室、實驗室、辦公室及集會場所等空間由該空間負責人做好各項防颱措施及協助災後復原工作。颱風期間基於安全考量,全校各棟大樓電梯均暫停使用。全校各道路本處已全面檢查,然遇豪雨排水不及,行經該路段之車輛及行人務必改道行駛,以確保安全。請校區各單位及住戶留意建物周邊樹木,如有危及建物或設施安全,請盡速通知總務處處理。總務處於科技路近宿舍區之修繕工房,備有沙包供需要單位領取,務請各單位配合於防颱期間確實做好防風防水措施。校園接駁車行駛與否,將比照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對市公車之規範及校園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