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師資格:
1. 具木管博士學位,或此專長領域之助理教授以上職級。
2. 具有獨奏、重奏的專業演奏能力,以及教授系上現有木管相關理論課程的專業能力。
3. 具有管樂團指揮經歷。
4. 具有指導碩士研究報告的專業能力。
5. 具多媒體或藝術行政能力尤佳。
6. 流利的中文表達能力,亦能以英文教授相關課程。
二、指定任教課程:
木管主修、副修。
木管曲目概論:管樂組學士班三、四年級必修學期課,2-0學分,每週2小時。
管樂演奏法:管樂組碩士班必修學期課,2-0學分,每週2小時。
木管教學法:管樂組碩士班必修學期課,2-0學分,每週2小時。
管樂合奏:管樂組學士班、碩士班必修學期課,1-0學分,每週4小時。
三、應徵資料:
1. 個人履歷:詳細聯絡方式、大學以上之學經歷、詳細教學經驗、詳細著作年表或演出年表、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之畢業證書需有駐外單位認證)、學碩博成績單、教育部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書。
2. 專門著作:(至少擇一提供)
(1) 博士學位論文或現任職級後出版之論文著作。
(2) 公開演出音樂會之書面詮釋創作報告。
3. 教學計劃:提供「木管曲目概論、木管教學法」2門課程及其他可開授課程之大綱並清楚說明其教學目標,教學計劃範本請見附件資料。
4. 影音資料:
(1) 五年內具代表性公開演出音樂會資料(專業錄製品質),至少一場須為個人獨奏演出,包含三個時期以上曲目,時間至少50分鐘,附節目單或曲目表。其他種類、形式演出資料不限。
(2) 具管樂團指揮影音資料尤佳。影音資料須完整拍攝到指揮上半身及手部動作。
5. 推薦信:兩封,並提供推薦人之聯絡方式。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形式不拘。
四、聘任說明:依本校聘任程序辦理。
1. 專案教師授課時數每週以十二小時為準;專任教師之授課時數每週以九小時為準,其擔任行政職務者得酌減之。
2. 專案(任)教師如因特殊需要且對本校教育有助益者,經報准後每週可僅在校工作四天。
3. 專案(任)教師在校外兼課或兼職,均需事先函徵本校同意;兼課每週以四小時為限。
4. 專案教師聘期屆滿前如擬續聘,應受「專案教師評鑑」。
五、收件截止日期:115年9月13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六、繳件方式:應徵資料請同時以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Email:thumusic@thu.edu.tw
地址:407224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東海大學人事室收
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音樂系木管專案(任)教師」
※一律由人事室收件,請不要直接寄到音樂系。
備註:
1. 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演奏及試教內容。
2. 審查後如須退回相關資料,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聯絡方式:音樂系洪小姐 (04)2359-0121分機38201